工信部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2/27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原文如下: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十四五”时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工业领域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目标的重点对象,推进“十四五”期间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是确保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规划了重点标准的研制方向,注重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希望通过加快标准制定,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工业领域向低碳、零碳发展模式转变。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紧密围绕《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大力构建适应工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急需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提升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引领、规范和支撑作用。
——统筹规划、协调配套。全面覆盖工业低碳转型发展各相关领域,从制造流程、技术发展、生命周期、产业链条等多个维度统筹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综合考虑产品、企业、园区、供应链等层面的碳排放。注重与现有的节能与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等标准体系协调配套,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协调发展。
——稳步推进、急用先行。加强工业领域低碳转型与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协同,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化工作。聚焦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碳排放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产品降碳、工艺过程控碳、协同降碳等方面,加快急需标准的制定,及时修订现有标准。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鼓励工业领域的低碳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将低碳新技术新工艺融入相关标准,加快低碳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围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低碳领域的应用创新,加快相关标准研制,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绿色化,培育壮大低碳发展新动能。
——开放共享、国际接轨。结合我国工业领域的发展实际,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我国低碳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化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低碳标准制定,贡献中国的技术方案和实践经验。
二、建设方案
基础通用标准是指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基础共性标准,包括术语定义、数据质量、标识标志、报告声明与信息披露等4类。
图2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框架
(1)术语定义标准
主要规范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活动的相关概念,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定提供支撑,包括温室气体有关基本概念、技术、方法、管理和服务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标准。
(2)数据质量标准
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数据源、数据库、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等,为温室气体核算与核查、监测、评价和管理等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提供支撑,包括数据统计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评价等标准。
(3)标识标志标准
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排放量或减排量相关的标识标志、产品碳标签,以及低碳评价相关的标识标志等。
(4)报告声明与信息披露标准
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低碳评价等相关的报告声明与信息披露的要求和程序等,包括碳披露导则、环境声明指南、碳排放量及减排量报告声明(信息披露)要求与指南等标准。
(1)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根据核算对象和核算边界的不同,分为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标准主要包括工序/单元、企业、园区等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标准。其中,在工序/单元层面,重点针对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流程排放量比例较高的工序或单元制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标准;在企业和园区层面,重点针对工业生产中直接能源消耗量大、电力热力等间接能源消耗量大、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企业和园区制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标准。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标准主要规范项目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基准选取、核算方法、核算范围、排放因子等,包括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通用要求、基于具体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等标准。重点针对储能及余能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原/燃料替代等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能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项目制定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标准。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主要规范工业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直接和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的核算,包括产品种类规则、碳足迹评估等标准。重点针对量大面广、或生命周期内碳排放强度高的典型工业产品制定碳足迹核算标准。
(2)温室气体核查标准
主要包括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核查、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查、产品碳足迹核查,以及温室气体机构/人员核查资质能力要求等。其中,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核查、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查、产品碳足迹核查标准主要规范对相关温室气体核算结果的核查原则、核查依据、核查程序、核查报告要求等内容。温室气体机构/人员核查资质能力要求主要规范核查机构、团队和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要求等。
主要指能够有效降低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包括温室气体的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以及协同降碳等4类。
(1)源头控制标准
主要是指从源头上预防、避免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技术与装备,包括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低碳设计等标准。
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主要包括低碳、无碳原料的使用和替代、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的使用和替代等方面。其中,在原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氢氯氟烃(HCFCs)、氢氟烃(HFCs)类制冷剂替代,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铜铝原料、再生铅、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利用,冶炼渣、焦油渣、电石渣、铝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废塑料、废橡胶等工业废物再利用等技术和装备标准。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存、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2)生产过程控制标准
主要是指工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技术与装备,包括节能提效降碳、生产工艺优化等标准。
(3)末端治理标准
主要是指温室气体捕集、利用与封存相关的技术与装备,包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S)等方面。重点制定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分离、资源化利用、封存等技术与装备标准。
(4)协同降碳标准
主要是指通过企业内部协同、上下游协同、产业链协同等方式实现协同降碳的相关技术与装备,包括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减污降碳协同、产业链协同等标准。
监测标准主要是指能够量化温室气体排放浓度、强度以及其对环境影响的相关检测和监测标准,包括监测技术、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设备及系统等3类。
(1)监测技术标准
主要规范不同层面温室气体的监测方案、布点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量值传递、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等内容,包括固定源温室气体监测技术、无组织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等标准。
(2)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主要规范各温室气体监测分析方法所涉及的试剂材料、仪器与设备要求、分析测试条件、测定操作步骤、结果表示等内容,包括原/燃料碳含量测定、温室气体采样/检测、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等方法标准。
(3)监测设备及系统标准
主要规范温室气体测定范围、性能要求、检验及操作方法、校验设备及系统等内容,包括碳含量测定设备、温室气体采样/检测设备、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等标准。
管理与评价主要指为实现减碳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与评价。管理与评价标准包括低碳评价、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等3类。
图6 管理与评价标准子体系框架
(1)低碳评价标准
低碳评价主要是依据特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工业产品、企业、园区以及供应链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进行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低碳产品评价、低碳企业评价、低碳园区评价,以及低碳供应链评价等标准。重点制定量大面广、能源属性突出的工业产品低碳评价标准,以及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碳排放行业的低碳企业评价导则、评价指标体系等标准。
(2)碳排放管理标准
主要指与碳排放活动相关的管理标准,包括碳排放管理体系、碳排放限额等标准。碳排放管理体系标准主要规范工业企业在温室气体管理机制、策划设计、系统配备、实施运行、绩效改进等方面的内容,包括管理体系通用要求、分行业的实施指南等标准。碳排放限额标准主要规范工业生产过程或典型工业产品的碳排放限额,是约束工业领域碳排放量的重要手段。
(3)碳资产管理标准
主要用于指导企业对配额排放权、减排信用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包括碳资产管理体系、碳资产管理平台等标准。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中下游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引导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检测认证机构、行业低碳标准化技术组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加快实现低碳转型。
推进宣贯实施。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宣传解读工作。支持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等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标准的宣传培训,引导和帮助企业执行标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本地区企业宣贯并实施标准。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及时修订相关标准,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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